一、犯意概念 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頭、書面或者其他方式,將真實犯罪意圖表現(xiàn)于外部的行為。 其特征是:表示人具有真實的犯罪意圖;并用口頭、書面、手勢或者其他可以使人知曉的方法向他人表露犯罪意圖;犯意表示是犯意的單純流露,不構成犯罪,即所謂"思想不犯罪"。 預備犯和犯意表示的區(qū)別是:有無預備行為。 二、犯意表示認定 雖然犯罪意思是通過言語、文字的形式流露出來,但是這種流露如果是為了實施某一個犯罪的,那么這種語言的表示或是文字的表示,實際是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采取的預備行為,而不僅僅是犯意流露,比如說,某人為了犯罪,邀約、聯(lián)絡、勾結共同犯罪人,商定犯罪計劃、方案,這就不僅僅是犯意流露,而是實實在在的預備行為。 有時,言語表示本身還是一種實行行為。如對他人發(fā)出威脅,你給我錢,你不給我錢,我就把你的家給炸了,把你的孩子給綁架了。這種情況看起來好像也是語言方式表示的,但是這種語言不是單純的犯意流露問題,是一個敲詐勒索的威脅行為(通過威脅敲詐勒索),并且還是一個犯罪(敲詐勒索)的實行行為。 總之,一方面,沒有實際的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