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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治 中 國 · 攜 手 同 行
大家的應酬和聚會慢慢增多,法官用實際案例告訴大家酒桌上這些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
陳某等10人在某餐館聚餐。陳某用餐后在下餐館樓梯過程中摔倒,頭部與樓梯轉角平臺的墻體撞擊,經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判決陳某應自負55%的過錯責任。餐館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未設置醒目防滑警示標志,踏步及樓梯設計不規范對安全性產生影響,應對陳某死亡損失承擔25%的賠償責任。徐某紅等6人作為白酒共飲人應對陳某死亡損失承擔20%的賠償責任。
飯局上,吃飯過程中,溫某因為要開車沒有喝酒,其余人也沒有向溫某勸酒。結束時,溫某主動拿起酒杯敬酒而喝了少量酒。
用餐完畢后大家相繼離開,溫某走出飯店后卻突感身體不適。李某見狀告知其余人,并由其一人開車載溫某去醫院救治。但李某住在外地,對道路不熟悉,導致來回繞路。溫某于14時左右到達醫院,經積極搶救治療1個多小時,仍不治身亡。經司法鑒定,溫某符合飲酒、聚餐誘發冠心病猝死。
出租車司機周某在營業時被一輛寶馬車追尾。因車輛受損、乘客受傷,周某隨即報警。周某稱寶馬車上下來一男(圖某)一女(楊某),兩人均有酒氣。
經查證,楊某和圖某當晚和朋友喝酒,離開時,楊某將自己的車交給圖某駕駛,自己坐在副駕。圖某在駕駛過程中追尾周某的出租車,發生交通事故。
法院經審理后認定楊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王某酒后,讓朋友任某送其回家。任某開車不老練,連續“磨”幾次,都未能將車從車位上開出來。王某見狀“挺身而出”,將車從車位上挪至道路上行駛約11米,準備交由任某駕駛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小編最后提醒大家:
小酌怡情,大飲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