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案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稿) (2010)浙杭民終字第117號 共印份 上訴人(原審原告)浙江華某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關根,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張廷樹,浙江恩波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金科科,浙江恩波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莫某某。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陽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粟立峰,總經理。 委托代理人王峰。 委托代理人劉展偉,湖南楚信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審被告張某某。 上訴人浙江華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達某某)因與被上訴人莫某某、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邵陽分公司(以下簡稱電信公司)、原審被告張某某財產權屬糾紛一案,不服浙江省富某市人民法院(2009)杭富民初字第137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10年1月4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審判決認定: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期間,張某某利用其擔***達某某營銷員的職務便利,先后三次偽造了華達某某付款委托書,將電信公司應支...
張信澤與張曉一挪用資金罪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 (2016)最高法民申828號 當事人 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張信澤。 委托代理人:何其剛,北京其剛律師事務所律師。 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周清。 被申請人(一審原告、反訴被告、二審上訴人):張曉一。 委托代理人:李洪軍,遼寧江公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錢林娜,遼寧江公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通遼鑫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信澤,該公司董事長。 一審被告(反訴原告、二審被上訴人):蔣鳳臣。 一審被告:東北電業物資總公司機電產品經銷處。 法定代表人:劉義,該經銷處經理。審理經過 再審申請人張信澤、再審申請人周清因與被申請人張曉一及通遼鑫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順公司)、蔣鳳臣、東北電業物資總公司機電產品經銷處(以下簡稱東電經銷處)股權轉讓糾紛一案,不服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遼寧高院)于2015年11月17日作出的(2015)遼民二終字第0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