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12)浦刑初字第4245號 檢察院指控: 2012年2月3日20時20分許,被告人張某某、金某相約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樂園路99號銘心賽車服務部碰面后,被告人張某某駕駛無牌的HONGDA(本田)1000CC大功率二輪摩托車,被告人金某駕駛套用粵NL8406號牌的YAMAHA(雅馬哈)大功率二輪摩托車,自該車行出發,行至楊高路、巨峰路路口掉頭后,沿楊高路由北向南行駛,經南浦大橋至陸家浜路接人。行駛途中,被告人張某某、金某為了追求駕駛大功率二輪摩托車的刺激,在多處路段超速行駛,在多個路口闖紅燈行駛,曲折變道超越其他車輛,以此相互顯示各自的駕車技能。當行駛至陸家浜路、河南南路路口時,被告人張某某、金某遇執勤民警檢查,遂駕車沿河南南路經復興東路隧道、張楊路逃離,并于當晚21時許駕車回到被告人張某某住所。 民警接群眾舉報后,通過調取街面監控錄像,鎖定被告人張某某重大犯罪嫌疑。2012年2月5日21時許,民警在上海市浦東新區棲山路1555弄33號5B室將被告人張某某抓獲到案,被告人張某某如實交代其伙同被告人金某追逐競駛的犯罪事實,并向民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