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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市場迅速發展,面對房價持續上漲的利益誘惑,總有些開發商動歪心眼,因此造成的違約現象也日益增多。 最近,家住青島市黃島區的李某就遇到一件煩心事,自己購買的房屋竟被“一房兩賣”,遇到這種情況,李某該如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呢?接下來跟隨小編一起來看吧~ 案件回顧: 2019年1月,李某與某置業公司簽訂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雙方約定,李某于2019年1月31日前一次性交清房款480萬元,某置業公司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網簽,如果某置業公司未在約定日期網簽,要向李某退還全部房款并按10%支付賠償違約金。 合同簽訂后,李某如約交清了房款,只等開發商辦理最后一步網簽手續,就可以擁有自己夢寐以求的房子了。李某掰著指頭、掐著日子,終于到了雙方約定的網簽日期,卻遲遲沒有收到某置業公司的消息,李某多番催促,對方仍不配合辦理手續。此時,李某突然心生疑惑,是不是自己購買的房子有問題。李某立即到房產交易中心查詢,發現該房屋早已辦理了網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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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村宅基地概念及分配方式是什么? 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基于本集體經濟組織(行政村或生產隊)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需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功能,一般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于村民個人財產,可以依法繼承。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需要哪些條件?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1)年滿20周歲的本村村民,因結婚等原因確需建設新房分戶缺少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戶的); (2)因發生或者防御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或因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等原因需要搬遷的; (3)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4)城鎮居民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回原籍落戶,農村確無住宅的;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3.哪些情況申請宅基地不能批準?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況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1)年齡未滿20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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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產公證 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由被繼承房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手續如下: 所需材料: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機關會要求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法定繼承應提交: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復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系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系證明; 7、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遺囑繼承人應提交: 1、前款1、2、3、4項規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 2、被繼承人的遺囑書; 3、有遺囑執行人的,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 4、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辦理房產更名手續 上述繼承公證辦理完畢后,需要到房地局辦理相應的更名手續。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一)必須提交的資料: (1)登記申請書原件;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4)繼承權公證書原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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