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與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營業信托糾紛上訴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2020)湘民終1598號 當事人 上訴人(原審被告):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控江路某某某某某某某某。 法定代表人:王少欽。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憲英,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遐輝,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長沙,住所地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三一大道某某金色比華利大廈某某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長。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理,湖南通程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唐國勝,湖南通程律師事務所律師。審理經過 上訴人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信信托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速財務公司)營業信托糾紛一案,不服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湘01民初3659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20年10月14日對本案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安信信托公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