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企業重組發展基金合伙企業、上海朗寧貿易有限公司等債權人撤銷權糾紛民事二審民事判決書 山東省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魯11民終482號 上訴人(原審原告):日照市企業重組發展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住所地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煙臺路269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102MA3CK159D。 執行事務合伙人:山東漢裕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負責人:李一,該公司委派代表。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哲,山東眾成清泰(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張浩,山東眾成清泰(濟南)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上海朗寧貿易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浦東南路1964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15631666968L。 法定代表人:郭華,該公司執行董事。 委托訴訟代理人:陳鵬,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山東金天地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天津路40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10077416835XP。 法定代表人:陳祥茂,該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
南京聚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與上海軟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設立糾紛民事二審案件民事判決書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21)滬02民終11420號 當事人 上訴人(原審被告):南京聚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蘇省。 法定代表人:高桂華,總經理。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波水,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劉大勇,北京市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訴人(原審被告):潘斌。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上海軟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薛江波,執行董事。 委托訴訟代理人:徐榮,上海市德尚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審被告:蘇州格瑞展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蘇省。 法定代表人:崔茂佩(MaoPeiCui)。 原審第三人:淮安軟秦環保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蘇省。 法定代表人:崔立鴻,執行董事。 委托訴訟代理人:徐榮,上海市德尚律師事務所律師。審理經過 上訴人南京聚點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點公司)、潘斌因與被上訴人上海軟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軟秦...
裁判要旨:我國法律目前并未對瑕疵出資股東的表決權行使應否受限作出明文規定,司法實踐中對此也存在爭議,在此情形下,原審法院按照實際繳納出資比例認定表決權并不屬于適用法律確有錯誤。 案例索引:《濰坊古韻投資有限公司、山東大眾報業(集團)有限公司等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案》【(2021)最高法民申4298號】 爭議焦點:瑕疵出資的股東表決權是否應當受到限制? 裁判意見:最高院認為,一、原判決認定大眾報業實際增資、古韻公司沒有實際增資并不缺乏證據證明 根據原審查明的事實,2015年3月6日,半島書院形成增資股東會決議,注冊資本由1000萬元增加至1億元,其中大眾報業增資4590萬元,古韻公司增資4410萬元。同日,半島書院章程修正案載明股東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繳足該資本。對于該增資決議,雙方履行情況如下: 首先,大眾報業履行增資情況。大眾報業存在兩次增資行為:一是履行自身4590萬元的增資義務。2016年9月21日,大眾報業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向半島書院出資1590萬元;2015年11月2日,大眾報業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出借給半...
案情簡介 2014年5月29日,儀征法院受理對江蘇蘇港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港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清算組擔任蘇港公司管理人。2014年10月30日,儀征法院組織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2015年8月25日,裁定宣告蘇港公司破產。根據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報告,自2019年4月起至2021年2月期間,管理人依法將蘇港公司破產財產在淘寶網阿里拍賣破產強清平臺進行共計8次掛牌拍賣,均因無人報名而流拍。 裁判結果 2021年12月13日,管理人以起拍價1.84億元進行第九次掛牌,最終以2.34億元成交。2021年12月24日,儀征法院組織召開蘇港公司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債權人表決通過蘇港公司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儀征法院裁定認可。2021年12月28日,儀征法院根據管理人申請裁定終結蘇港公司的破產程序。 典型意義 蘇港船廠破產案是儀征法院審理的單體最大的船企破產案件,涉及債權人人數眾多,債權金額巨大,破產財產因產業政策限制等問題經過八次拍賣未能處置,職工、施工隊等債權人信訪矛盾長期無法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