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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2014年5月29日,儀征法院受理對江蘇蘇港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港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清算組擔任蘇港公司管理人。2014年10月30日,儀征法院組織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2015年8月25日,裁定宣告蘇港公司破產。根據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報告,自2019年4月起至2021年2月期間,管理人依法將蘇港公司破產財產在淘寶網阿里拍賣破產強清平臺進行共計8次掛牌拍賣,均因無人報名而流拍。
裁判結果
2021年12月13日,管理人以起拍價1.84億元進行第九次掛牌,最終以2.34億元成交。2021年12月24日,儀征法院組織召開蘇港公司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債權人表決通過蘇港公司破產財產分配方案,儀征法院裁定認可。2021年12月28日,儀征法院根據管理人申請裁定終結蘇港公司的破產程序。
典型意義
蘇港船廠破產案是儀征法院審理的單體最大的船企破產案件,涉及債權人人數眾多,債權金額巨大,破產財產因產業政策限制等問題經過八次拍賣未能處置,職工、施工隊等債權人信訪矛盾長期無法有效化解,審理過程歷時7年之久。儀征法院成立由院長牽頭,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破產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專業化破產審判團隊,建立政府主導風險管控與事務協調、法院主導司法程序的一體化處理模式,將資產處置納入黨委政府的招商引資工作,通過府院聯動破解職工安置、資產處置等難題,以2.34億元成功拍賣江蘇蘇港造船有限公司破產財產,爭取拆遷補償款1950萬元,將閑置土地和房屋對外租賃,實現破產財產價值最大化目標,盤活33.47萬平方米沿江土地和4.5萬平方米的廠房資源,為258名職工追回欠薪930萬元,近3億元的金融債權得到有效保護,200余萬元欠繳國家稅款得以全部追回。
該案的成功審理是儀征法院堅持法治化與市場化的破產審判原則與思路,追求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達到閑置資源盤活、產業轉型升級、平衡各方利益、維護社會穩定的良好效果,為人民法院服務保障新舊動能轉換、服務經濟發展大局積累了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