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阿芬,女,1963年9月27日出生。 2007年12月1日,王阿芬入職上海某街道社區工作者事務所從事社區相關工作。 2018年9月27日,王阿芬達到55周歲,單位向王阿芬發出《關于勞動合同自然終止的通知》,載明“王阿芬女士:根據相關文件,單位與您的勞動合同于2018年9月27日自然終止已經屆滿”。 同日,單位為王阿芬開具了《上海市單位退工證明》,記載2018年9月27日勞動合同終止。 2018年11月8日,王阿芬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23,632元。仲裁委不予支持。 王阿芬對此不服,遂起訴至法院。 一審判決: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公司無需支付賠償金 一審審理中,王阿芬和單位一致確認:王阿芬屬于管理崗位,法定退休年齡為55周歲。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本案中,王阿芬于1963年9月27日出生,至2018年9月27日已滿55周歲,且王阿芬與單位一致確認王阿芬屬于管理...
合同是與外界交往的橋梁,是產生利潤的源泉,同時也是產生風險的源泉,守住這座橋梁就可以防范絕大部分的法律風險,避免絕大部分的爭議。 ——吳江水 合同法律問題審查五大要點 第一個要點:合同主體是否合格 合同主體是否具備簽訂及履行合同的合法資格,是合同審查中的首要問題。主體資格上存在法律缺陷,將是合同無可回避的根本性缺陷。但在實踐中,合同是否有利比合同是否有效更令企業關注。只要法律后果并不嚴重而且自己一方資格合法,只要能夠控制住自己一方的法律風險,即使交易相對方存在主體資格缺陷,交易仍可進行。只有當任何一方存在的主體資格缺陷所導致的法律后果對自己一方的利益存在重大影響時,才會盡量避免這類交易或盡量避免法律風險不利后果的發生。 第二個要點:條款內容是否合法 在內容合法性方面,交易內容、交易模式以及術語等均應盡最大可能與法律規范的規定相一致,避免因合法性問題或學理之爭而影響交易安全或交易結果。這類審查必須提供完整、全面的審查意見,供委托人權衡利弊后決策...
關于發布勞動合同示范文本的說明 為更好地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提供指導服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中,將編制發布勞動合同示范文本作為“為群眾辦實事”的一項具體措施。現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編制的《勞動合同(通用)》和《勞動合同(勞務派遣)》示范文本予以公布,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 附件:1.勞動合同(通用) 2.勞動合同(勞務派遣)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9年11月25日 勞 動 合 同 (通 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簽 &...
158.與公司沒有勞動關系的“法律顧問”,是否只要有委托書即可代理該公司參加民事訴訟 問:民事訴訟中,一些沒有律師資格的人是否可以以公司法律顧問的身份代理公司參加訴訟? 答:《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審判實踐中,沒有律師資格、也不持有基層法律工作者證書的自然人能否代理公司參加民事訴訟,關鍵是看其是否屬于該公司的工作人員。 不少公司設有法律部(法務部)或者任命了專職的法務工作人員。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八十六條“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職工,可以當事人工作人員的名義作為訴訟代理人”的規定,只要公司出具了委托代理手續,這些與該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的自然人即可以以該公司法律顧問的身份成為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