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付田、長葛市長社路街道辦事處楊寨社區居民委員會等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民事二審民事判決書 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22)豫10民終208號 當事人 上訴人(原審被告):趙付田。 委托訴訟代理人:李韶華,河南天欣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趙陽。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長葛市長社路街道辦事處楊寨社區居民委員會,住所地長葛市長社路街道辦事處楊寨社區。 負責人:路國亮。 委托訴訟代理人:楊紅培,河南德典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審被告:李紅賓。審理經過 上訴人趙付田因與被上訴人長葛市長社路街道辦事處楊寨社區居民委員會、原審被告李紅賓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不服長葛市人民法院(2021)豫1082民初239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2年1月25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進行了審理。上訴人趙付田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李韶華、趙陽,被上訴人長葛市長社路街道辦事處楊寨社區居民委員會的委托訴訟代理人楊紅培到庭參加訴訟。原審被告李紅賓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現已審理終結。二審上訴人訴...
劉佰福、沈陽市沈河區今泰鴻文化用品商行知識產權合同糾紛民事二審民事判決書 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21)遼01民終19480號 當事人 上訴人(原審原告):劉佰福。 委托訴訟代理人:孫彬,系遼寧騰坤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王星,系遼寧騰坤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被告):沈陽市沈河區今泰鴻文化用品商行,住址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 經營者:陳樂。審理經過 上訴人劉佰福因與被上訴人沈陽市沈河區今泰鴻文化用品商行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一案,不服沈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2021)遼0192民初214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1年12月6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二審上訴人訴稱 劉佰福上訴請求:1、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2、由被上訴人承擔一、二審訴訟費用。事實和理由:1、上訴人系案涉“長城”書法字創作及“長城”美術作品創作的作者,依法受我國著作權的保護;2、被上訴人侵害了上訴人的著作權,應依法承擔法律...
王瑞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 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2021)鄂0606刑初139號 公訴機關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王瑞。因涉嫌犯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于2020年5月2日被抓獲,次日被襄陽市公安局樊城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7日被逮捕。現羈押于襄陽市第二看守所。 辯護人張某,湖北思揚律師事務所律師。 辯護人王某,湖北法輝律師事務所律師。 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檢察院以鄂樊城檢刑訴〔2021〕62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瑞犯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偽造公司印章罪,于2021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韓梅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瑞及辯護人張郁、王鉑到庭參加了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16年11月10日,時任XX銀行襄陽分行行長的被告人王瑞,為吸引客戶到其所在銀行辦理業務,提高銀行業績,明知本行沒有辦理“借款保函”的業 務,在未...
郁某、孫某婚姻家庭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 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21)浙02民終4921號 當事人 上訴人(原審被告):孫某。 委托訴訟代理人:董遠航,浙江海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唐家燕,浙江海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郁某。 委托訴訟代理人:譚永歡,浙江新中大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訴訟代理人:石偉平,浙江新中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審理經過 上訴人孫某因與被上訴人郁某婚姻家庭糾紛一案,不服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2021)浙0212民初617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1年10月18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經閱卷和詢問當事人,事實已核對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二審上訴人訴稱 孫某上訴請求:1.撤銷一審判決,依法改判駁回郁某的一審訴訟請求或發回重審;2.本案訴訟費由郁某負擔。事實和理由:一、案涉彩禮僅為160000元,而不是320000元,2019年7月21日郁某母親向孫某匯款的160000元是贈與款并非彩禮。孫某母親也為郁某購買了價值60000元至700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