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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慶市司法局發布了7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分別對2家律師事務所、5名律師的違法行為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關于重慶升正律師事務所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重慶升正律師事務所
執業許可證號:25001201130278984
經查,重慶升正律師事務所違反風險代理管理規定收取費用。升正所陳小令律師私自收案私自收費,該所存在對本所律師未能履行監管職責的問題。渝中區司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十條、《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于2022年3月16日對重慶升正律師事務所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關于陳小令律師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陳小令
重慶升正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律師執業證號:15001201710159163
經查,陳小令律師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后,未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私自收取費用。渝中區司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于2022年3月16日對陳小令律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關于彭長林律師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彭長林
重慶升正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律師執業證號:15001200610662665
經查,重慶升正律師事務所違反風險代理管理規定收取費用。升正所陳小令律師私自收案私自收費,彭長林律師作為升正所負責人存在對本所律師未能履行監管職責的問題。渝中區司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之規定,于2022年3月16日對彭長林律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其他處罰信息
關于重慶玖鼎律師事務所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重慶玖鼎律師事務所
執業許可證號:25001201230556664
經查,重慶玖鼎律師事務所對律所印章管理不嚴格,在未與當事人簽訂相關法律服務合同的情況下,為李常清律師出具所函,存在對本所律師執業活動未能履行監管職責的問題。渝北區司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十條第(八)項之規定,于2022年3月1日對重慶玖鼎律師事務所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關于李常清律師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李常清
重慶玖鼎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律師執業證號:15001201210788797
經查,李常清律師違反統一接受委托規定,私自接受當事人委托承辦法律事務。渝北區司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于2022年1月21日對李常清律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關于周厚全律師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周厚全
重慶勁源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律師執業證號:15001200310258630
經查,周厚全律師以個人賬戶私自收取代理費,且未及時將代理費交回律所。渝北區司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于2022年2月17日對周厚全律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關于隆健波律師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隆健波
重慶長隆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律師執業證號:15001201910097119
經查,隆健波律師先以個人名義收取了本案律師服務費用,后雖將費用交回律所,但已構成私自收費的違法行為。沙坪壩區司法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之規定,于2022年3月9日對隆健波律師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十八條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給予停止執業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處罰: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接受委托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二)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的;
(三)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的;
(四)泄露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第五十條 律師事務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停業整頓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處罰,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特別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一)違反規定接受委托、收取費用的;
(二)違反法定程序辦理變更名稱、負責人、章程、合伙協議、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項的;
(三)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的;
(四)以詆毀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
(五)違反規定接受有利益沖突的案件的;
(六)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
(七)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八)對本所律師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
律師事務所因前款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的,對其負責人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者處二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