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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新興科技、數字經濟的高速發展,智能網聯汽車已超越傳統,成為全球汽車產業發展戰略方向和制高點。智能化、網聯化帶來前所未有的便利與美好體驗的同時,也帶來了數據安全、網絡安全等隱患,助推汽車行業進入強監管時代。
2021年8月12日,工信部發布《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旨在從最根本的「準入」環節下手,強化汽車數據安全、網絡安全、軟件在線升級、駕駛輔助功能等管理。
不符合要求的,將可能失去汽車生產資質。
為此,工信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于2021年9月13日發出《關于開展汽車數據安全、網絡安全等自查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整車生產企業(簡稱“車企”)限時自查。
本文借自查,看汽車行業監管重點,擬從數據安全的角度,分析監管要求、提供合規建議,供車企參考借鑒。
根據《通知》,本次自查,針對汽車數據安全,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 自查范圍
獲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準入許可的汽車整車生產企業。
2. 自查內容
①汽車數據處理活動:
「數據」指車企在汽車設計、生產、銷售、使用、運維等全鏈條中,處理的個人信息數據、重要數據。「數據處理」,包含數據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情況。
②數據安全管理制度體系:
針對數據安全,有無依法建立全流程的管理制度。
③責任部門及人員配置:
車企有無設置專門的部門、人員,負責數據安全工作。
④數據資產管理臺賬、分類分級管理:
車企是否根據數據的內容、重要程度、出現泄漏等安全事件時的影響程度等,對數據歸類、定級,分級保護。
⑤數據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車企有效保護、合法利用數據的技術措施,如匿名化、去標識化、加密、完整性保護等。
⑥數據安全事件報告機制:
對數據安全事件的風險識別、應急預案、解決機制等。
⑦數據安全風險評估:
車企在處理重要數據時,是否開展數據安全影響評估(DPIA),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及影響進行監測,并做好相應處理。
⑧數據收集、存儲:
車企是否在境內收集、產生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收集了哪些數據,是否存儲在境內,存儲的技術保護措施等。
⑨數據跨境:
車企是否將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內容跨境傳輸,如有,需說明最近一次出境時間、出境頻率、出境是否開展過安全評估等情況。
自查內容,透露監管重點,下文將從「安全管理制度、分類分級保護、技術措施、報告機制、安全風險評估、境內存儲與跨境傳輸」6個監管重點,根據監管概況,提出相關建議
重點1:數據安全管理制度
數據安全管理制度體系,是車企運營過程中,落實數據安全合規、處理合規的理論保障及實踐標準,《數據安全法》、《網絡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均有相關規定,要求車企建立全流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全面、有效的制度體系,車企應結合自身業務與監管要求,可從「管理、人員、運營、持續合規」,4大體系,分類制定:
①管理體系:
建立《數據內部管理制度》、《數據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審批和訪問權限制度》等,從戰略層面,自上而下對企業數據安全管理進行方向性、統領性、原則性把控,為各項具體制度的設定,確立整體框架及宏觀標準。
②人員體系:
建立《數據從業人員定期培訓制度》、《重要數據安全負責人與管理機構制度》等,明確人員架構及層級、落實責任主體,保障人員專業性。
③運營體系:
針對數據處理全流程(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刪除等)設置相應制度,如《數據處理事先風險評估制度》等,以確保各項業務在各數據處理環節中,保持安全、合規狀態。
同時,車企應特別注意,在對外合作中,應將數據合規要求及措施,通過商業協議等方式,推及各合作方,形成安全閉環。
④持續安全合規:
可建立《數據安全應急預案制度》、《定期風險評估制度》等,同時,應設置與監管部門暢通的溝通機制,及時備案、報告,保障數據合規的長效化。
重點2:數據分類分級保護
智能網聯汽車時代,數據是汽車的「燃料」,而汽車已成為數據的「生產線」。
據不完全統計,每輛車每天產生的數據達50G-250G。然而,面對海量數據,很多車企不分類、不分級、不區分保護等級,造成使用混亂、安全隱患潛藏。
2021年,《數據安全法》從國家層面確立了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但具體標準未明確,只有較少非強制性規范,其中:
①國家數據安全管理層面:
2021年12月,《TC260-PG-20212A 網絡安全標準實踐指南-網絡數據分類分級指引》公布,明確了數據分類分級「五原則」(合法合規、分類多維、分級明確、就高從嚴、動態調整),并根據數據主體、影響程度,將數據分「五類三級」:
五類:公民個人維度、公共管理維度、信息傳播維度、行業領域維度、組織運營維度
三級:核心數據、重要數據及一般數據(一般數據從高到低分為4 級、3級、2級、1級共四個級別)
②智能網聯汽車領域:
車企可參考2021年7月19日發布的團體標準《智能網聯汽車數據共享安全要求》(T/TIAA 101-2021),該要求由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參與、二十余家機構共同編制,針對智能網聯汽車數據分類、分級,明確了數據安全等級。包括:
分類:根據數據來源,分為「車廠數據」、「第三方數據」;同時,根據數據的作用場景、影響范圍、關聯性等因素,將數據進一步細分:
分級:根據數據影響程度、應用場景,將數據安全等級分為「完全公開、慎重公開、一般、敏感、秘密」五級。
以上規范,車企可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參考使用。
整體而言,數據分類分級,是車企「基本功」,是風險識別的基礎,貫穿汽車設計、生產、銷售、使用、運維等全過程,及數據處理的全生命周期。
強監管下,車企應建立健全日常數據資產臺賬,對不同類型、等級的數據,分別存儲、分級保護、差異性管理,既要把控風險,又避免過度限制,保障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重點3:數據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數據安全,需技術作支撐。在汽車數據收集到銷毀的全生命周期中,重要數據、個人信息均存在被泄露、毀損、丟失、篡改、誤用、濫用等風險,輕則關系個人權益,重則牽涉國家安全。
車企除制定有效管理制度外,更需在技術層面,加強安全保障水平及力度。
根據《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對規定,脫敏處理是汽車數據處理原則之一,車企應盡可能進行匿名化、去標識化等處理。
同時,根據所處理的數據敏感程度不同,應采取不同的技術手段對數據進行分類存儲、加密傳輸等,確保數據處于有效保護、合法利用狀態。
重點4:數據安全事件報告機制
縱觀全球,數據泄漏等重大事件頻發,不少企業被處億級罰金。
如2018年英國航空公司數據泄露事件被罰約 2.04 億歐元(約14.6億人民幣)、萬豪集團數據泄露事件被罰1.1億歐元(約7.9億人民幣)。
我國《數據安全法》規定,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應當加強風險監測,發現數據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發生數據安全事件時,應當立即采取處置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數據安全應急預案,車企應「技術」與「制度」兩手抓。
①制度層面
明確安全事件處理方案、報告機制、人員設置等,同時,加強應急響應培訓和演練,定期落實風險監測及識別機制,強化數據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
②技術層面
提升數據異常流動分析、違規跨境傳輸監測、安全事件追蹤溯源等技術水平,將風險和損失及時控制在最小限度內。
重點5:重要數據安全風險評估
《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明確車企開展重要數據處理活動,應當進行風險評估,并向監管部門報送風險評估報告。
《規定》對「重大數據」及「處理活動」的定義,以及風險報告需載明的內容,均有明確規定,但對于風險評估方式、評估內容,現行監管制度中,暫無定性定量的評估標準。
實踐中,建議車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從重要數據的種類、數量、范圍、保存地點與期限、使用方式、開展數據處理活動情況、是否向第三方提供、面臨的數據安全風險及其應對措施等方面,進行逐項評估,以確保重大數據處理活動在安全、合規的前提下進行。
重點6:境內儲存與跨境傳輸
關于數據存儲,《個人信息保護法》、《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等,均要求重要數據、個人信息數據,原則依法應當我國在境內儲存。對于數據出境,采取審慎態度。
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在因業務等需要的前提下,具備「國家網信部門組織的安全評估」、「經專業機構進行個人信息保護認證」、「按照標準合同與境外接收方訂立合同」等條件之一,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可以將個人信息進行跨境傳輸。
重要數據出境,《汽車數據安全管理若干規定(試行)》規定,若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須經監管部門出境安全評估,可以出境,但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評估時明確的目的、范圍、方式和數據種類、規模等。
2021年7月2日,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對「滴滴出行」實施網絡安全審查(主要問題為重要數據出境),審查期間「滴滴出行」從各大App應用商場下架,并停止新用戶注冊。
雖然滴滴并非本文所稱的汽車整車生產企業,但滴滴收集的個人數據、重要數據與整車生產企業的數據大同小異,滴滴事件值得廣大車企引以為鑒。
2021年10月11日,安標委發布《汽車采集數據處理安全指南》(簡稱指南),進一步縮緊汽車數據出境的口子,明確「汽車采集數據」中的「車外數據」、「座艙數據」、「位置軌跡數據」不可出境,而該等數據包含部分個人信息、敏感個人信息、重要數據。
該指南在上位法的大框架下,從汽車行業發展實際出發,切中數據安全弊病,提出更為嚴格、明確等要求。足以體現監管對數據出境的重視與謹慎,車企在涉及數據出境時,建議嚴格遵照執行。
汽車產業在數字經濟時代的大背景下轉型升級,數據價值與數據安全,是監管天平的兩端,持續強監管已成必然。
在智能網聯汽車的賽道上,誰把握了數據合規,誰就占據了領跑前線。保持數據在安全、合規的狀態下依法有效利用,是車企長效發展的保障,也是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