竇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審刑事判決書 陜西省眉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2022)陜0326刑初26號 公訴機關公訴機關眉縣人民檢察院。當事人 被告人竇建利,又名豆某。審理經過 眉縣人民檢察院以眉縣檢刑訴〔2022〕17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竇建利犯交通肇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適用普通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眉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王有志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竇建利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檢察院指控 眉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21年9月15日17時35分,被告人竇建利駕駛陜CXXX某某號重型自卸貨車沿眉麟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西寶中線十字處向東右轉彎時,與同向行駛被害人張某甲駕駛的陜CXXX某某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相撞,致張某甲當場死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經認定竇建利應承擔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案發后,被告人竇建利及其所在單位已與被害人近親屬達成賠償諒解協議,賠償金已給付。 為證實上述指控,公訴機關當庭宣讀、出示了受案登記表、線索來源、抓獲經過、戶籍信息、現場勘查筆錄及照片、案發視頻、證人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