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民法典》第577條明確規定了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其中,損失賠償是實務中最常見的違約責任形態,也是合同領域的核心問題,其計算和認定一直是司法實務中的重點和難點。《民法典》對于原有損失賠償認定規則進行了調整和整合,筆者梳理了違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和五大認定規則,為實務中的具體適用提供參考。 一、違約損失賠償構成 根據《民法典》第584條,違約損失賠償的構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二、全部損失賠償原則 《民法典》合同編確立的違約損失賠償的原則是全部損失賠償原則。全部損失賠償原則是指違約方需填補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帶來的所有損失。全部損失賠償原則對守約方的效力,包括正反兩個方面。其正面效力在于,守約方因違約行為所導致的全部損失都可向違約方主張(包括可得利益在內),即守約方的損失能夠得到填平。反面效力在于,守約方不能通過違約損失賠償獲利,其所主張的損失賠償額不能超過違約行為對其造成的全部損失。換言之,全部損失賠償原則意味著,守約方“可以”且 “只...
買賣合同是社會中最常見的交易方式。生活中的柴米油鹽、衣服玩具,經營中的建筑材料、家用電器,生產中的產品原料、機器設備,所發生的交易都是買賣合同簽訂履行過程。合同交易方式多種多樣,有的是當場完成的即時交易、有的是不見面的電商交易、有的是需要連續履行的長期交易等。發生糾紛后的解決程度也不一致,有的當場解決,有的各執一詞,有的具有法律風險。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結合審理的案例提示您,防范買賣合同法律風險要做到以下幾點: 知己知彼,明確交易對象 1.與誰交易要弄清 交易前要了解交易對象的身份信息:自然人需確定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號碼等;企業或其他組織需確定準確的名稱、法人代表、住所地、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合同經辦人、聯系電話等,合同中記載的公司名稱應當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一致,不使用簡稱或縮寫。 2.印章文字細辨明 買賣合同中,交易對象可能會用寫有不得對外建立業務關系、不得用于對外簽訂合同字樣的印章簽訂合同。此時應提出質疑,并要求對方加蓋公司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等有效印章。 3.代理權限審查清 在簽訂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