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大學生違法犯罪的案件,總會引起人們的爭議。這不,上海靜安區法院日前審理的上海復旦大學研究生阿華不服學校的開除的處分決定而提起的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被告學校作出的開除處分決定一案消息公開后,即引起了人們的廣泛討論和關注。這是一件大好事,有利于我們正確而審慎地適用法律處理此類案件和相關案件。 本案大致情況是這樣的:2020年9月,復旦大學研究生阿華在賓館嫖娼被上海警方當場抓獲。警方考慮到阿華尚還年輕,認錯態度良好,最終對阿華處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處罰。2016年6月,警方向復旦大學通報了阿華違法及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另外與阿華一同被通報的還有其他兩名同學。復旦大學收到警方通報后,認為三名學生的嫖娼行為違反了該校《復旦大學學生紀律處分條例》相關條款規定,遂作出給予三名學生開除學籍處分的決定。之后,阿華向學校提交了《異議書》認為,嫖娼只是一般違法行為,并非涉嫌犯罪,開除處分過重且無上位法支持,要求學校撤回開除處分決定。學校駁回了阿華的請求。同時,還將包括阿華在內的三名學生的處分決定以實名的方式在公示欄公示。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