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在履行司法審判職能的同時,歷來高度重視精品案例工作,以總結司法裁判經驗,著力提升司法裁判品質。在全國法院系統2020年度和2021年度優秀案例分析評選活動中,上海一中院分別有13篇和20篇案例獲獎,獲獎總數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官方微信公眾號《案例精選》專欄選取審判實踐中具有典型意義的優秀案例予以推送,以供參考。 以電子簽名形式訂立合同的證據效力認定 劉某訴鄭某、某融資租賃分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案例編寫人:王韶婧 孫凱茜 案例獎項:全國法院系統2021年度優秀案例分析三等獎 關鍵詞:電子簽名 可靠電子簽名 數據電文 中立第三方平臺 電子認證機構 裁判要旨 隨著互聯網行業的興起,民事主體間采用電子簽名形式訂立合同的做法已日益普遍。根據法律規定,書面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成立且生效。電子簽名作為一種新興形式,仍是電子合同產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條件。在合同各方對于以電子簽名形式訂立合同的證據效力意見不一致時,法院需對當事人所提交的合同進行原件判斷以及對電子簽名進行可靠性審查。法院在認...
前言:當事人(案外人)在執行程序中可以采取的救濟路徑有哪些,即具體期限、具體救濟方式是如何規定的,本文將就此進行展開,同時希望通過此文,能夠讓當事人,尤其是案外人,在自身權益因執行受到侵害后,可以更加清楚知曉如何進行有效救濟。 一、針對執行行為的救濟路徑(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含案外人均可以采?。?(1)路徑說明: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含案外人),針對執行行為提出書面異議的,若申請被駁回,可以申請復議。在此過程中一定要注意提出期限,避免逾期,而導致的無法救濟。 (2)法條索引: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 第二百三十二條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2...
《民法典》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 一、什么是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說,法律只保護民事主體在訴訟時效的有效期間內的勝訴權,超過訴訟時效有可能帶來敗訴的風險。換言之,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持續到一定期間而致使其請求權喪失勝訴權的法律事實,可稱為訴訟時效期間,又稱為即權利消滅。 民法典規定訴訟時效的意義不是鼓勵債務人想方設法拖延義務的履行,也不是鼓勵債務人不勞而獲,不履行債務,而在于: (1)穩定財產關系。免得財產關系長久處于不肯定狀態。 (2)有利于促使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在規定期限內不行使權利而又無正當理由,說明權利人已不關心自己權利的實現。 (3)有利于法院更好的地收集證據,解決糾紛。如果沒有時效限制,年代久遠而造成糾紛難以解決。 二、民法典訴訟時效規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
基本事實 2019年3月30日至31日,江蘇某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某律所)通過訂立《基地拓展活動合同》組織包括王某在內的部分員工及家屬至桐廬戶外拓展基地開展活動,項目包含真人CS戰役、巖壁芭蕾(攀巖)、野炊、美味大比拼、篝火晚會、溶洞探險、懸崖速降、農家特色中餐等。 3月31日上午,王某準備參加懸崖速降項目,爬到山頂后因害怕而沿扶梯原路返回時,不慎滑倒受傷,經蘇州市立醫院于次日診斷為骶5骨折。 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認定王某所受傷害不屬于工傷并依法予以送達。 王某不服,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決定,維持市人社局所作上述不予認定工傷決定并予以送達。王某仍不服,提起本案訴訟。 本案爭議焦點在于某律所組織的涉案活動性質如何認定,王某在參與該活動中受傷能否視為工作原因?!豆kU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度肆Y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第四條規定,職工在參加用人單位組織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參加其他單位組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