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咨詢
(保守您的秘密)
法 治 中 國 · 攜 手 同 行
物證審查規則
來源的真實性:
1.審查物證是否為原物;
2.審查物證的收集、提取主體是否具有法定資質;
3.審查具備法定資質的物證收集、提取人員的數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4.審查物證的收集、提取、固定、封存時間能否保證物證的真實性;
5.審查物證的提取方法、程序是否合法;
6.審查物證收集、提取筆錄是否合法;
7.審查提取物證時犯罪嫌疑人是否在場;
8.審查是否有適格的見證人見證;
9.審查現場照片、錄音錄像是否與勘驗、搜查、檢查、扣押等筆錄一致;
10.審查物證復制品、照片的制作程序是否合法;
11.審查是否以非法方式收集物證;
12.審查物證復制品、照片的制作主體是否合法;
13.審查相關物證是否交給利害關系人或知情人辨認、指認。
審查物證的保管和流轉:
1.審查物證的保管主體是否合法
2.審查物證的保管容器、環境等是否滿足保管條件;
3.審查物證的保管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4.審查物證保管、流轉、交接過程是否清晰、連續;
5.審查物證的包裝、顏色、數量、質量、規格等是否發生變化。
審查物證的完整性:
1.審查現場勘查、檢查過程是否合法
2.審查物證是否已被全面、完整地收集、提取;
3.審查單份物證的收集、保管是否完整;(四)審查扣押物品清單。
審查物證的證明力:
1.審查物證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
2.審查物證對證明案件事實的作用大小。
#
書證審查規則
審查書證的來源:
1.審查書證的收集主體是否具有法定資質;
2.審查書證的收集人員是否不少于二人;
3.審查書證的收集手續是否齊全、合法;
4.審查是否有適格的見證人見證;
5.審查書證的收集方法是否合法;
6.審查書證的復制件、副本制作程序是否合法。
審查書證是否交給相關利害關系人或知情人辨(簽)認:
1.審查書證是否交由相關人員辨(簽)認;
2.審查書證的簽認意見是否明確。
審查書證的真實性:
1.審查書證是否為原件;
2.審查書證的實際形成時間、過程與書證載明的形成時間、過程是否一致;
3.審查書證是否被涂改、修改、替換
審查書證的完整性:
1.審查是否完整、全面調取書證;
2.審查單份書證是否完整。
審查書證的證明力:
1.審查書證與待證事實的關聯性;
2.審查書證對案件證明作用的大小。
#
證人證言審查規則
詢問主體:
1.審查詢問人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2.審查詢問人員是否具有法定資格;
3.審查筆錄載明的詢問人員與實際詢問人員是否一致;
4.審查偵(調)查人員、檢察人員的回避情況。
詢問地點:
1.審查詢問地點是否合法;
2.審查載明地址與實際詢問地址是否一致。
審查證人、被害人情況:
1.審查證人的身份;
2.審查證人是否與相關人員存在利害關系;
3.審查證人、被害人的認知、表達能力;
4.審查對未成年證人、被害人的詢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5.審查是否向證人、被害人提供語言幫助;
6.審查是否向證人、被害人提供適格翻譯;
7.審查匿名作證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8.審查證人、被害人是否存在應當出庭而未出庭的情形。
筆錄形式:
1.審查證人、被害人是否核對、簽認筆錄;
2.審查是否存在重復性雷同筆錄;
3.審查詢問人員是否簽署筆錄。
詢問地點及程序:
1.審查是否為個別詢問;
2.審查是否出示詢問通知書和工作證件;
3.審查是否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式詢問證人、被害人;
4.審查是否采用威脅、侮辱等令證人精神上遭受劇烈痛苦的方法詢問;
5.審查是否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詢問證人、被害人;
6.審查是否存在引誘或指認;
7.審查是否存在騙證;
8.審查是否存在以非法方式取得重復性筆錄。
審查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的證明力:
1.審查證人是否為現場目擊者或親歷者;
2.審查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與案件是否存在關聯性;
3.審查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是否反復變化;
4.審查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與其年齡、學歷、生活環境、記憶力是否匹配;
5.審查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是否符合生活常識、常理;
6.審查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是否與其他證據存在矛盾;
7.審查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是否為孤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