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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等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
廣西壯族自治區西林縣人民法院
刑事判決書
(2021)桂1030刑初218號
公訴機關公訴機關廣西壯族自治區西林縣人民檢察院。
當事人
被告人吳開成(小名:重登)。因涉嫌犯拐賣婦女罪,2021年11月23日被西林縣xx局取保候審。同年12月22日被本院取保候審。
審理經過
廣西壯族自治區西林縣人民檢察院以西檢刑訴〔2021〕185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吳開成犯拐賣婦女罪,于2021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于2021年12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于2021年12月28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廣西壯族自治區西林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袁平秀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吳開成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公訴機關、抗訴機關指控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4月份,同案犯項金球、侯某、項某、楊某3(均已判刑)等人到云南省廣南縣縣城以2萬元人民幣向楊興富(另案處理)購買了一名越南籍婦女楊某1,并帶回西林縣足別瑤族苗族鄉央龍村準備販賣。2009年4月29日,候志民(已判刑)、項金球等人將楊某1帶到被告人吳開成的住處伺機將楊某1出賣給來西林找對象的外地人為妻,并找來一本戶主姓名為吳某2的戶口簿給吳開成作騙取對方信任之用,由吳開成假扮楊某1的父親吳某2,讓楊某1假扮吳某2的女兒吳金秀,以3.6萬元人民幣將楊某1販賣給浙江省籍男子葉某為妻。公訴機關提交了接受刑事案件登記表、立案決定書、釋放證明書、監視居住決定書、情況說明三份、到案經過、前科查詢證明、戶籍證明、(2011)西刑初字第12號刑事判決書、(2012)西刑初字第2號刑事判決書、關于戶口本的扣押物品清單、案件照片、收據復印件等書證;證人吳某1、楊某2、葉某及同案犯項金球、侯某、項某、楊某3的證言;被害人楊某1的陳述及辨認筆錄;被告人吳開成的供述等證據證實。
公訴機關認為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開成伙同他人拐賣婦女,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拐賣婦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吳開成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吳開成認罪認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以從寬處理。建議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提請本院依法判處。
被告人吳開成對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同意適用簡易程序且簽字具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
本院查明
經審理查明,2009年4月份,同案犯項金球、侯某、項某、楊某3(均已判刑)等人到云南省廣南縣縣城以2萬元人民幣向楊興富(另案處理)購買了一名越南籍婦女楊某1,并帶回西林縣足別瑤族苗族鄉央龍村準備販賣。2009年4月29日,候志民(已判刑)、項金球等人將楊某1帶到被告人吳開成的住處伺機將楊某1出賣給來西林找對象的外地人為妻,并找來一本戶主姓名為吳某2的戶口簿給吳開成作騙取對方信任之用,由吳開成假扮楊某1的父親吳某2,讓楊某1假扮吳某2的女兒吳金秀,以3.6萬元人民幣將楊某1販賣給浙江省籍男子葉某為妻。
另查明,1.被告人吳開成于2010年8月18日被西林縣xx局決定監視居住,未經執行機關批準擅自逃離,直至2021年11月23日被西林縣xx局在其家中找到并傳喚歸案;2.本案中,被告人吳開成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1,000元。
本院認為
本院認為,被告人吳開成伙同他人拐賣婦女,其行為符合拐賣婦女罪的犯罪特征,確已觸犯刑律,構成拐賣婦女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吳開成犯拐賣婦女罪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吳開成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吳開成與公訴機關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表示愿意接受處罰,對其可以從寬處理。公訴機關的量刑建議適當,本院予以采納。為打擊刑事犯罪分子,保護婦女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維護社會秩序,本院結合本案實際、社會危害性、被告人的悔罪表現,決定對被告人吳開成減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裁判結果
一、被告人吳開成犯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罰金限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繳納。逾期不繳納的,強制繳納。)
二、責令被告人吳開成退出贓款人民幣1000元,返還給被害人葉某。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天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遞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落款
審判員 羅 樂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書記員 岑雨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