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某挪用公款刑事一審刑事判決書綏中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20)遼1421刑初298號 公訴機關綏中縣人民檢察院?! ”桓嫒肆帜衬?。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20年9月18日被綏中縣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于2020年10月21日被綏中縣人民法院取保候審?! ∞q護人解某,系遼寧興連律師事務所律師?! 〗椫锌h人民檢察院以綏檢刑檢刑訴(2020)277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林某某犯挪用公款罪,于2020年10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綏中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張雙慶、康琪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林某某及其辯護人解坡到庭參加訴訟?,F已審理終結?! 」V機關指控,被告人林某某負責高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期間,由于高臺新農合辦無對公銀行賬號,林某某先后將綏中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撥付的轉診補償款及高臺參保農戶繳納的醫保費轉入其在中國農業銀行開設的個人銀行卡賬戶中。2017年6月19日至2019年10月12日,為個人多得收益,林某某多次用存在其個人賬戶中的綏中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撥付的轉診補償款及高臺參保農戶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