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約定層高2.95米 交房驗收時發現層高只有2.9米 差了5cm的高度,能退款嗎? 法院判了! 2018年3月,江蘇南通的孫女士向某開發商購買當地某樓盤商品房,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 合同中除了對房屋面積(188.78平方米)、價款(4162599元)、交付條件及手續、房屋質量及保修責任等事項分別作出約定外,還明確約定房屋層高為2.95米,并約定了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即按實際面積誤差比例多退少補。合同簽訂后,孫女士按約付清了全部購房款。 2020年1月,在交房驗收過程中,孫女士發現房屋實際層高僅為2.9米,相較合同約定縮水5厘米,誤差比例約為1.695%。 經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南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法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并附涉事樓棟竣工測量技術報告層高示意圖,其上載明涉事房屋層高確為2.9米。 孫女士據此向崇川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參照商品房面積差異處理方式,請求法院判令開發商返還層高誤差對應比例的購房款70556.05元。 南通崇川法院審理認為,孫女士已經全額支付購房款,開發商應當按期交付符合合同約定的商品房。案涉房屋實際層高雖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