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離職不按提前一個月申請辦理,不辭而別,過一段到勞動仲裁部門,說公司拖欠工資,如何辦? 支招:員工未按規定離職,公司也應當主動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完成工資結算、社保、檔案材料轉移等手續的辦理,而不是等著員工。 二、如果十年前在單位工作了一年多,有簽勞動合同,沒交社醫保,是否可以提起勞動訴訟要求單位補繳社醫保? 支招:補繳不屬于勞動爭議,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但已過時效。 三、員工自行繳納社保,單位報銷費用,員工離職應如何簽訂離職協議降低單位風險? 支招:這種方式本身就違法,社保屬于國家強制,涉及到國家利益。這種做法是違法的,所以這個風險很難控制,基本就是看公司的運氣了。如果員工確實自己去繳納了保險,那么公司被投訴的幾率相對較小,風險相對小些;如果員工自己沒交,那么公司就需要給員工補交,并且承擔滯納金。 四、員工辭職書已經批了,結果還未辦手續就出車禍了,現在要保險賠償,單位出具工資證明有風險嗎? 支招:雖辭職,但尚未到離職日,則依然是公司的員工,出具證明并無大的風險。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