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观看免费视频黄|成人直播在线|xxnxxxxxxxxx|天堂影院在线免费观看电影电视剧|2018日韩中文字幕

當法定的責任和約定的責任不一致時,該如何認定合同責任?

發布于: 2022-07-29 09:00

在有名合同中,法律就一般情況下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了規定,只要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成立,就可以按法律的規定的內容來確定彼此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了。例如,雙方成立保管合同,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民法典》第895條),不得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民法典》第894條)。但是,如果當事人之間對此另有約定的,則以約定為準。這在上述兩個條文中也都有明確規定。這類情況下的規定被稱為合同的任意性條款,允許當事人有不同的約定。但有一些規定,是屬于強制性條款,是不允許當事人之間作出不同的約定的,只能如此。例如,在客運合同中,旅客不得隨身攜帶或者在行李中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運輸工具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或違禁物品(《民法典》第818條),這就不允許當事人之間做出于此不同的約定的,即使進行了不同的約定,在發生結果的情況下,仍然可以要求按法律的規定承擔責任,而不同于法律規定的約定是無效的。

一般來說,凡是法律規定中后面有“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以及“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等字樣的內容的,均屬于任意性條款,當事人的約定是有效的,其約定的效力高于法律的任意性規定的效力。但是,如果沒有“另有約定”之類的規定的,則可能是強制性規定,例如,上例中所說的《民法典》第818條的規定,但也可能是任意性規定,這就需要仔細辨析了。
例如,筆者近日接觸到這樣一起案例:福建閩北一個偏遠鄉村的王某是一名十里八鄉都聞名的種西瓜能手,人送綽號“王瓜王”。“王瓜王”種的西瓜不但個頭大,且品質好,吃起來香甜可口,還總是能搶先幾天上市,當然價錢也是十里八鄉最高的。“王瓜王”種的西瓜都被多年的老客戶全部購買了。但自2021年開始,“王瓜王”在同村村民那里又流轉過來七八畝地的西瓜地,由于該地在村子的大西邊,比較偏遠,有些溝溝坎坎,交通不太方便,但盡管是這樣,還是被縣城一位經營水果的個體戶張某看中了,全部包下了這塊地是西瓜。當然,也考慮到此地運輸不太方便,比“王瓜王”其他地塊的西瓜每斤少算了五分錢。由于在2021年張某來運輸最后一車西瓜時,時間比約定晚了近三個小時,習瓜在炎熱的地上照曬,就壞了一些。雙方在爭執過程中,“王瓜王”決定不再賣給張某了。但張某想到“王瓜王”的西瓜好,且“王瓜王”都是盡量摘熟透了的西瓜,使得自己很快賣掉且還能賣好價錢。于是,自己爽快地承擔了一切損失,并和“王瓜王”立下字據,“王瓜王”這塊地的西瓜張某全部收購,如果約定的時間不能來運輸,一切損失均有張某承擔。當然,價格還是比照其他地塊的西瓜每斤少五分錢。
“王瓜王”和張某約定來運輸西瓜的時間是六月初的一個星期六的上午11點之前,由“王瓜王”負責將西瓜摘下并負責裝車(約2萬斤,具體數量到城里地秤稱量)。在約定張某來拉西瓜的這一天,“王瓜王”自家三人和臨時雇來的四人早早來到西瓜地采摘西瓜,大約在上午10點鐘,就將大約2萬斤西瓜就摘下并堆放在四個地方,只等張某車到來裝車。但直等到中午12點,仍然不見張某的車前來。“王瓜王”打了張某電話,沒有聲音。“王瓜王”尋思著,如果張某不來,他也一定會給自己打電話的,等著吧。這樣一直等到下午四點多,仍然沒有張某的任何聲音,張某的電話也仍然是打不通,“王瓜王”真是著急了。這可都是挑熟透了的西瓜摘下的,這是“王瓜王”對自己一直遵循的一個規矩,這樣對買賣雙方都好,尤其是對買家,買家可以很快賣出去,因為這個季節的西瓜是一天一個價的。但這天恰好是36度的高溫,有些西瓜開始變軟變壞,如果再放的明天,這些西瓜就全完蛋了……急的“王瓜王”抓耳撓腮,他還從來沒有遇到過此類事情呢!
“王瓜王”征詢了幾個相鄰的意見,其說不一:有的人說,管他呢,反正是賣給他了,西瓜是他的,損失當然也是他的;也有的人說,還是趕緊想辦法吧,拉到集市上,買半價也好啊,要不第二天就一文不值了。“王瓜王”琢磨著,還是該想辦法拉到集市上去,不能眼看著都爛掉?。∮谑?,“王瓜王”在本村和鄰村找了三臺車,兩臺小車拉到鎮上去,一臺大車拉到縣城去,并囑咐跟車的人,想辦法當晚賣掉,半價或者比半價再低一點都行。
結果算下來,約2萬斤西瓜除了壞掉的,僅買了8500余元,除去車費、人工費,只得到5800元。比約定賣給張瑋少了近13000多元。
第二天早上,“王瓜王”才接到張某的電話。原來,張某在前一天的早上被人綁架,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被警察解救,第一時間就給“王瓜王”打來了電話。
“王瓜王”和張某就西瓜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王瓜王”一紙訴狀將張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張某按約賠償。而被告張某則根據《民法典》第591條關于“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的規定,認為該損失應當由原告承擔。
最后,在法官的調解下,被告張某給了原告“王瓜王”10000元,“王瓜王”向法庭提出了撤訴。雙方均同意以后繼續履行雙方的約定將西瓜買給張某。

本案法院沒有做出判決,當然也就沒有對《民法典》第591條關于“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請求賠償”的規定是任意性規定還是強制性規定進行辨析認定。但筆者認為,如果當事人雙方就上述規定作出了不同于上述規定的內容的,應當認為是有效的,即第591條的這一規定,在法律上來說是屬于任意性規定。因為當事人變更這一公平的規定,損害是也僅僅是自己的利益而已,并沒有損害其他人的利益和公共利益,也不違反公俗良序。本案中趙某雖然受到了一定損失,但是因此贏得了對方的信任,使得自己以后有機會繼續收購“王瓜王”的好西瓜。

分享
  • 客服
  • 返回頂部
https://affim.baidu.com/cps/chat?siteId=18831979&userId=44142515&siteToken=819bf25604f125c407ed2c41afb6822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