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2條的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通過對上述法律規定的分析可知,違約金是雙方當事人事前約定的一種違約責任承擔方式。違約責任的承擔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為限額。當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者過低時,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對違約金進行適當調整,以彌補己方因對方違約而給己方造成的損失。
1、擔保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389條的規定,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金融機構在金融借款合同中,往往還要求第三人為借款人的借款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條款如下:
“保證人為借款人借款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鑒定費、評估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本金為( )元整,被擔保的主債權項下的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其他各種應付債務實際形成時間即使超出本合同所述期間,仍屬于保證的擔保范圍。保證期間為主合同約定的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 )年。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等擔保方式),不論其他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他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654條的相關規定,用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及時支付電費。用電人逾期不支付電費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經催告用電人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電費和違約金的,供電人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中止供電。
3、租賃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719條的規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過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4、技術許可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783條的規定,被許可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超越約定的范圍的,未經許可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秘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5、買賣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
1)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
2)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違約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違約行為發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違約行為發生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標準為基礎,加計30—50%計算逾期付款損失。
3)買賣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后,守約方主張繼續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4)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買受人依照民法典第582條的規定要求減少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主張以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和實際交付的標的物按交付時的市場價值計算差價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價款已經支付,買受人主張返還減價后多出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5)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時請求買受人依約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數額或者已經變更買賣合同中關于本金、利息等約定內容的除外。
6)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對方違約為由主張支付違約金,對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無效或者不構成違約等為由進行免責抗辯而未主張調整過高的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當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責抗辯,當事人是否需要主張調整違約金進行釋明。一審法院認為免責抗辯成立且未予釋明,二審法院認為應當判決支付違約金的,可以直接釋明并改判。
7)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8)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主張賠償可得利益損失的,人民法院在確定違約責任范圍時,應當根據當事人的主張,依據民法典第584條、第591條、第592條、本解釋第23條等規定進行認定。
9)當事人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有過錯的,可以減少相應的損失賠償額。
10)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違約而獲有利益,違約方主張從損失賠償額中扣除該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1)買受人在締約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質量存在瑕疵,主張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買受人在締約時不知道該瑕疵會導致標的物的基本效用顯著降低的除外。
6、融資租賃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義務或者遲延履行其他付款義務,出租人按照融資租賃合同的約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相應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7、貨物運輸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鐵路運輸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貨物、包裹、行李逾期交付,如果是因鐵路逾期運到造成的,由鐵路運輸企業支付逾期違約金。鐵路逾期運到并且發生損失時,鐵路運輸企業除支付逾期違約金外,還應當賠償損失。
8、商品房買賣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
1)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2)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9、借款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并主張,但是總計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然,對于其他合同或者無名合同,當然可以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的違約金條款,以便防止在對方違約時給己方造成損失且在無證據證明確有損失的情況下的違約金主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