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观看免费视频黄|成人直播在线|xxnxxxxxxxxx|天堂影院在线免费观看电影电视剧|2018日韩中文字幕

  • 03-09 2022
    百問通
    當球鞋成為某些人投資的目標后 價格瘋漲、一鞋難求 真正的消費者卻要花費數倍的價格 才能買到心儀的鞋子 當炒鞋客遇到售假者 鞋子全砸手里了 炒鞋客起訴要求三倍賠償 這場官司法院怎么判? 案情簡介 張某在微信上向趙某購買10雙AJ11康扣鞋,總價共計2萬元,由趙某隨機分配鞋的尺碼。 張某收到鞋子后,將部分鞋子通過“get球鞋的鑒定小程序”和“得物”平臺鑒定真偽,然而,上述平臺的鑒定均無法通過。 因無法通過上述平臺的鑒定,雙方發生爭執。 趙某稱: 知解、get都沒問題,就發得物不行,你換個地方賣一樣。 張某表示: 我把剩下的發nice,能賣的就不談了;寄得物和nice沒有一雙是能直接查驗真假的,都有瑕疵需要買家同意。 (知解、get均為球鞋鑒別平臺;nice、得物為球鞋轉賣平臺) 后雙方未能協商一致,張某訴至法院,要求趙某返還購鞋款2萬元,并支付三倍賠償款6萬元。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向張某出售的鞋子在“get”和“得物”平臺未能通過鑒定,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張某要退貨退款于法有據。張某向趙某...
  • 03-09 2022
    百問通
    因操作失誤,某銀行工作人員多給了儲戶鄧某9000元,后經協商,鄧某僅退還1000元。近日,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判決被告鄧某退還銀行不當得利8000元。   2021年7月,鄧某持銀行卡到某銀行柜臺辦理銷戶業務,卡內余額為1010.82元。在辦理取款的過程中,銀行工作人員誤向被告支付10 010.82元。當日日終盤點時,銀行發現短款9000元,查明真相后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鄧某亦承認該情況屬實。但經公安機關及銀行多次催收,鄧某僅返還存款1000元。銀行遂向武隆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鄧某返還剩余8000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鄧某在銀行銷戶支取銀行卡存款1010.82元時,銀行實際支取被告存款10 010.82元,鄧某多領取銀行的存款9000元沒有法律依據,銀行為此遭受損失9000元。銀行所遭受的損失與鄧某的獲利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因此鄧某的行為構成不當得利,鄧某應...
  • 03-09 2022
    百問通
    合同因違約解除后,違約金條款可否繼續適用 問:合同因違約解除后,違約金條款可否繼續適用? 答:目前理論與司法實踐中,對于合同解除后違約金條款能否繼續適用主要包括兩種觀點: 一是否定說,認為合同因解除溯及既往消滅,違約金條款失去效力,且債務人根本違約責任已吸收瑕疵履行違約責任,故當事人僅能主張損害賠償,無權請求支付違約金; 二是肯定說,認為支付違約金的行為,是當事人通過預先設定并獨立于履約行為之外的給付行為,且《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條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我們認為,《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這里的違約責任當然包括合同內定的違約金。司法實踐中對此問題也有明確的司法政策與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法發〔2009〕40號)第八條規定,“……合同解除后,當事人主張違約金條款繼續有效的,人民法院...
  • 03-09 2022
    百問通
    對很多一線勞動者而言,找到一份工作,能都按時領到報酬即可,極少會關注自己與所在的單位是什么法律關系。所以一旦和所在的單位發生糾紛,特別是人身傷害的情況下,就會發現自己難以找到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因而陷入維權難的被動局面。 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那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系? 出招! ▌記住以下15個要點: 1、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面試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出入證、廠牌、工作證、技術認定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職務身份的證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需會計人員簽名)、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發放記錄等(工資發放為現金可忽略);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
  • 03-09 2022
    百問通
    來源 | 平江縣人民法院、湖南高院 有些業主買房后并未住人 房子成為空置房 這些人總是有疑問 “為什么沒有住進去,也要交物業費?” “我沒住就沒享受物業服務。”   那空置房要不要交物業費呢?記者日前從湖南高院獲悉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繳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催繳,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繳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庭審中,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
  • 03-09 2022
    百問通
    近年來,樓市爛尾、開發商資金斷鏈,無法交房,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等頻發,銀行索要貸款,消費者既拿不到房,還要歸還銀行的貸款事件屢屢發生。筆者結合多年的辦案經驗,近年的司法案例,給買受人一點建議或參考。 一、法律、司法解釋規定了買受人在哪些情形下有權解除合同? 1、《民法典》第56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0修正)》以下簡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9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
  • 客服
  • 返回頂部
https://affim.baidu.com/cps/chat?siteId=18831979&userId=44142515&siteToken=819bf25604f125c407ed2c41afb6822d